沧州大顺通信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机箱机柜制造及喷涂加工项目于2007年8月开始筹建,2007年8月由沧州万圣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机箱机柜制造及喷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青县环保局进行了批复(青环表(2007)29号)。项目于2007年8月开工建设,由于工程量较大,于2017年10月完成生产线。
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唐山海之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9日-12月10日,2017年12月20日-12月2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监测报告文号:海环检[ 验] 字(2017 )第 164 号
2017年12月22日,沧州大顺通信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验收专家会议,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经过以上工作,青县日升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已经具备了验收条件,现在特向沧州市环境保护局青县分局提出验收备案申请。
二、验收依据
1.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 10 月 1 日);
2.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3.河北省环保局冀环管字[1995]129 号《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办法》;
4.《沧州大顺通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机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北万圣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07 年 8 月 6 日);
5.关于《沧州大顺通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机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青县环境保护局,2007 年 8 月 8 日);
6.《沧州大顺通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机箱机柜制造及喷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北万圣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07 年8 月 6 日)。
验收结论及建议和专家组验收意见
监测结果表明,沧州大顺通信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机箱机柜制造及喷涂加工项目项目各项污染物指标均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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